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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“六连涨”
发布时间:2017-03-08 字体:【  】  【关闭窗口
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“六连涨”
为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,根据省有关规定,我市日前决定,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,每人每月增加10元,从115元提高至125元。这一标准从2017年1月起执行。
据了解,本次是2012年以来淮安市第6次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,实现了居民养老待遇“六连涨”。全市72万余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将因此受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