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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发放
发布时间:2016-08-08 字体:【  】  【关闭窗口
●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的申报材料:
1、填写《淮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花名册》(淮机事社险表2-3,一式两份);
2、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审批表》(原件);
3、离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;
4、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的相关证明资料;
5、办理提前退休或延退的,需提交审批资料;
6、依照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。
●经办机构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主要审核内容:
1、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出生年月;
2、离退休人员的参加工作时间、连续工龄;
3、人员身份、用工形式;
4、养老保险缴费情况;
5、离退休前的档案工资调整及职务、职级的确定是否符合规定;
6、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,是否符合规定的退休条件;
7、因病、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,是否符合规定的提前退休或退职条件、人社部门的“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”等手续是否齐全;
8、延退的人员,是否符合规定的延退条件、延退证明手续是否齐全;
9、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的人员,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、提高计发比例的手续资料是否齐全;
10、相关项目的填写是否符合规定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