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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将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
发布时间:2016-08-24 字体:【  】  【关闭窗口

 

根据江苏省人社厅与省信用办、省编办、省住建厅、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联和出台的《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见》的具体规定,我局领导要求我们支队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和反馈。

根据文件精神,重点企业和被反映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,对屡教不改,严重欠薪失信的企业出重拳,坚决按照 《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见》的要求对该企业进行惩戒,最终形成制度完备、责任落实、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,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。

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照局领导的要求,开展以下工作:首先,对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,对于在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单位,我们做到及时报送。其次,我们主动向社会公布黑名单,包括严重欠薪行为人名称(姓名)、登记注册号码(身份证号)及地址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、违法事实、处理情况等。第三,我们对严重欠薪失信行为人采取联动惩戒措施,对其严重失信行为向社会披露、提供查询、信贷限制、消费限制、招投标限制等,形成“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”的社会合力。第四,我们建立健全与媒体情况通报沟通机制,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“让失信者寸步难行,让守信者一路畅通”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
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严重欠薪单位和自然人,我们将在职责范围内采取联动惩戒措施,在日常监督管理、采购招标、评先评优、信贷支持等工作中进行制度性约束,限制其参与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等。同时通过社会公示,为劳动者和经营者与其招工行为或交易行为提供信用信息参考,使其增加经营成本和失信成本。通过部门联动强化信用监管、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,形成部门协同监管、行业自律、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格局,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