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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

 

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;拟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案,并参与组织实施;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,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;指导和监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。承担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(职业资格)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。

 

联系电话:83671113

办公地址:市健康西路140